【初創系列】保護知識產權!為你拆開版權、商標的迷思! | 文章 – 滙豐機滙
作為初創公司,要知道除了保護自家公司的知識產權外,更要尊重第三方的知識產權。那什麼是知識產權呢?如你寫了一篇文章,文章本身有版權嗎?與中國內地所說的著作權有什麼區別呢?什麼時候需要為我的商標註冊?這一篇會為你拆開保護知識產權、版權和商標的迷思。

作為初創公司,要知道除了保護自家公司的知識產權外,更要尊重第三方的知識產權。那什麼是知識產權呢?如你寫了一篇文章,文章本身有版權嗎?與中國內地所說的著作權有什麼區別呢?什麼時候需要為公司的商標註冊?這一篇會為你拆開知識產權、版權和商標的迷思。
你們做好知識產權的開發和保護了嗎?
現在很多初創企業都是以科技為主導的公司,公司本身輕資產,但核心業務常常是基於某項知識產權的開發與運用。
那什麼是知識產權 (英文:Intellectual Property)?
其實知識產權沒有確切定義,範圍十分寬泛。
在香港法下, 常見的知識產權包括:
- 版權 (英文:Copyright) ;
- 專利 (英文:Patent) ;
- 商標權 (英文:Trademark) ;
- 註冊設計 (英文:Registered Design) 等等。
版權的迷思
大家對版權的迷思就如以下例子:
「我寫了一篇文章,那麼文章內容本身就是版權?」
- 其實這和中國內地所說的著作權是有所區別的。
- 在香港法下,版權保護的是 — 創意 和 作品的表現形式。
就像音樂、文學作品、編程代碼、戲劇腳本甚至一幀普通的照相等等,
都可以成為版權產生的載體。 - 版權並不是要求作品有很高的藝術價值,而是關注作品獨有的表現形式。
舉例說明:
今天我拍了一張怡人風景照,版權就屬於我本人。
當我自願將該照片分享給我妹妹,而妹妹用修圖軟件將它變成一張風格完全不同的照片時,這張新的相片的版權就屬於妹妹了。
- 問:為什麼同樣的照片,但版權不是同樣屬於你的呢?
- 答:因為內容的呈現方式不同。
初創公司的版權問題
- 在香港,版權自動產生於作品創造之時,且自動歸屬於創造該作品的個人。
- 然而當這項作品是僱員為公司所創造時,除非雙方另有約定,否則作品的版權屬於雇主。
這個問題需要僱員和公司好好坐下來談清楚。
尤其是初創團隊的技術專家未必同時是公司的股東或董事。他們既依賴公司引入資金,提供場地和設備支持技術的開發和商業化,也希望能分享其辛勤科研的成果所帶來的經濟利益。
- 公司名義
– 明確以公司名義所開發的知識產權的歸屬或使用權,有效避免日後的糾紛以及對提升關發團隊的士氣、忠誠度也大有裨益。 - 公司提供報酬以買斷某項作品的版權
– 很多情況下,公司可以提供報酬以買斷某項作品的版權,抑或規定儘管版權屬於公司(委託人),但作品開發者(被委託人)可獲得受限於某些條件使用作品的權利。 - 技術人員不受聘於公司
– 技術人員有另一個選擇,就是不受聘於公司,而以委託作品的方式和公司簽署委託協議,雙方需要自行協商作品的版權歸屬。
商標權 – 早登記早擁有
根據新聞報導,早在2009年,蘋果公司就曾以2500萬元人民幣的價格從漢王科技公司收購了其在中國內地註冊的 “i-Phone” 商標。
圖片來源:每日頭條
很多公司都會設計特別的logo並與自己的產品一同使用,這些標識加深了公眾對產品的印象和辨識度,也幫助公司積累商譽。以下都是生動的例子:
- Starbucks的捲發人頭像;
- 麥當勞叔叔;
- 肯德基上校;
- Tripadvisor的貓頭鷹 等等。
建議初創公司:
- 公司可以在成立初期就規劃logo的設計和商標註冊,以免產品得到關注以後,被人搶先註冊商標而後悔莫及。
- 需要留意的是,商標通常須在不同的國家、地區分別登記註冊。
而大部分地區都是遵循先註冊先得到權利的基本原則。
這或許是商標法上的一個漏洞。因為確實存在不少公司為了使用已被其他企業率先註冊的類似商標而必須付出高昂價格購買商標的事件,就如上面提到的蘋果公司例子。
總結
看過知識產權、版權和商標的解釋後,忠告初創企業要記得率先做好商標的登記和保護呢!
以上僅作參考而不構成任何形式的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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