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得稅報稅表和審計清單簡介 | 文章 – 滙豐機滙
在早前的文章: “審計和利得稅報稅表的常見問題”中,我們簡單的介紹了什麼是利得稅報稅表。 儘管香港被譽為擁有世界上其中最優惠的稅收政策,但對企業家而言,稅務申報收仍然是莫可名狀。 導致未能提交或未能準時提交正確的文件而受到處罰的可能性。 在本文中,我們將仔細研究香港的利得稅制度,以緩解您的困惑並為貴

利得稅報稅表和審計清單簡介
在早前的文章: “審計和利得稅報稅表的常見問題”中,我們簡單的介紹了什麼是利得稅報稅表。 儘管香港被譽為擁有世界上其中最優惠的稅收政策,但對企業家而言,稅務申報收仍然是莫可名狀。 這提高了未能提交或未能準時提交正確的文件而受到處罰的可能性。 在本文中,我們將仔細研究香港的利得稅制度,以緩解您的困惑並為貴公司的稅務規劃及審計未雨綢繆。
1. 香港的兩級制利得稅制度
稅務局(IRD)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引入了兩級制利得稅制度。為了同時促進經濟發展並維持簡單而低稅率的制度,兩級制利得稅制度旨在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特別是香港的中小型企業。
各企業的首二百萬港元應課稅利潤的稅率為八點二五%,而其餘的利潤將按現行的十六點五%稅率納稅。
獲取利潤注冊企業非注冊企業首200萬港元8.25%7.5%超過200萬港元 16.5%15%
2. 利得稅報稅時間表
根據香港法律,所有專業或業務公司,合夥企業,受託人和法人團體只要在香港從事貿易,都必須對從香港獲得的所有利潤徵稅。
如果您最近在香港成立了公司,則將在公司成立日後約十八個月內收到第一份利得稅報稅表。
您必須在簽發之日起三個月內,向稅務局(IRD)提交納稅申報表(BIR51或BIR52或BIR54)以及審計報告。 此後,稅務局會在每年四月的第一個工作日發出您的利得稅報稅表。 而且,您需要每年在簽發日後的一個月內完成並提交貴公司的審計報告。
發行日期截止日期第一份利得稅報稅表從公司成立之日起約18個月從發行之日起3個月內此後的利得稅報稅表每年四月的第一個工作日從發行之日起1個月內
共有三組利得稅報稅表表格:
3.2. 審計報告
- 財務狀況表/資產負債表的核證副本
- 損益表
- 稅收計算
在香港,只有註冊會計師(CPA)可以執行審計。 為了使CPA能進行適當的審核,企業需要有效的帳戶管理。
3.3. 所需文件清單
- 經審計的子公司財務報表
- 稅務局發出的利得稅報稅表副本
- 所有財務報表
- 所有銷售/服務協議,僱傭合同,租賃協議
- 所有發票
- 所有開支收據
- 銀行對帳單(審計師可能會要求您簽署確認表,而該表將發送給銀行以獲取銀行餘額)
- 所有銷售發票以及其相應收據
- 任何許可證的副本,例如SFC許可證和物業代理許可證(如有)
- 公司註冊文件副本:
o最新的商業登記證
o公司註冊證書
o公司章程
o年報
即使公司該年沒有任何收入,也需要準備一份審計報告。 如果公司尚未成立,您可以向稅務局匯報公司狀況並無需準備審計報告。 當公司開展業務後,您將要向稅務局提交第一年以及後續一年的財務報表。
4. 財務截止日期
大多香港公司的財務截止日期是 十二月三十一日或 三月三十一日。
5. 扣除
利得稅是根據應稅利潤(不包括可扣減開支和免稅收入)徵收的。
股息是(出售資本資產產生的利潤和存放在授權金融機構的存款利息產生的利潤)可以免稅的,除此之外,還有其他開支可以從應稅利潤中扣除。
納稅人在應課稅利潤中產生的開支是允許被扣除的(請參考I.R.O.第16條)。
一般而言,與您日常業務相關的業務開支是可以扣除的,例如:
- 營業場所支付的租金
- 營業場所的電,水和電話費
- 雇主向強積金計劃的強制性和自願性供款(扣除額限於總薪酬的15%)
- 自僱人士的強積金強制性供款(適用於獨資經營者或合夥人)
- 終止僱用合約時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
- 呆賬
- 用於生產的機器和工廠修理成本
- 用於生產的工具重置成本
- 向經審批的慈善機構捐款,其款項不得少於100元但不能超過應課稅利潤的35%。
6.逾期提交的罰款
如未能在限期之前提交利得稅報稅表,稅務局(IRD)可能會採取以下懲罰措施:
- 起訴
- 複合優惠
- 以罰款的形式向企業實施附加稅
- 估計評估
總結:
我們是一家經由香港會計師公會頒發執照的執業事務所。我們以準時有條及客人為先的原則、完成交付的審計任務和稅務申報為榮。如需協助,請聯絡永捷集團收取報價。